美国加州购房步骤详细介绍

  第11段﹕ 检视房屋若有损失时买主赔偿与卖主保障

  买主承诺万一买主或是买主雇用的检验人员损坏了房屋,买主需赔偿卖主的损失。

  第12段﹕ 产权及所有权

  为卖主解释保障权益的一些报单。例如:卖主如果不拥有全部的产权,或是别人有权使用部份的地产(例如:电话或瓦斯公司或邻居);这也可以保障某些模棱两可的状况,例如:未经查或难以确认实际界限的地产。

  请记住,围墙和自然界限,例如树木或灌木不一定种在界限上。

  第13段﹕ 买主自己房屋的出售

  仅适用于买主需要先卖掉自己房屋,才能购买此间房屋的情况。

  第14段﹕ 时限;设定条件的去除;取消权

  给予买主17天的期限检验房屋和审阅卖主必须给买主的文件。过了这段时间,买主必须拿掉但书,或取消购屋合同。虽然买主不一定需要,但他或她可以向卖主提出要求,修理自己不接受的项目。卖主并不是强要作任何修复。如果买主与卖主无法达成协议,买主仍然有权取消合同,并拿回订金。

  如果买主在17天内没有以书面方式拿掉但书,或取消合同,或履行一些合同上的义务,卖主有权取消合同。但在卖主取消合同之前,卖主必须给买主书面通知,告诉买主如果不修改但书或履行合同上的义务,卖主将取消合同。在取消合同前,卖主必须给买主至少24小时的时间回应。

  第15段﹕交屋现况的最后核验

  给买主在交屋之前,最后一次检验房屋的机会,并确定卖主已完成所同意整修的部份。

  第16段﹕买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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