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本房产投资政策一览

  日本的一般是2年, 每2年自动更新1次, 一般可在更新时向租客加租, 但租客有权拒绝交新租。 根据日本民事调停法24条之2款, 届时可能由调停委员调停。业主须提出加租的证据, 例如固定资产税, 都市计画税增加等。甚至有可能闹至法庭,若业主在法庭输了, 须陪上双方律师费等。 由于日本法律较保障租客, 业主不能随便驱逐有定期交租的租客及加租。而且,向租客随便加租对于海外业主非常不利。万一闹至调停委员甚至是法庭, 业主须亲到日本出庭, 聘请律师, 翻译员等。

  十一、什么是「宅地建物取引主任者」?

  「宅地建物取引主任者」简称「宅建」, 是日本政府发出可处理房地产交易的国家专业资格。 不同香港的地产营业及地产代理牌照, 「宅地建物取引主任者」犹如香港处理房地产合约的律师, 负责编写及向买卖双方解释买卖合约及重要事项。待买卖双方同意及盖印后, 再加上「宅地建物取引主任者」的名字及盖印, 买卖合约方可生效。

  十二、什么是修缮积立金?

  修缮积立金为1栋大厦各业主每月需付的建筑物检查及维修准备费用。当有电梯, 外墙, 公共水管, 电线等检查或维修时, 会从修缮积立金的基金抽出支付检查和维修费用。当修缮积立金的基金款项不足时, 各大厦业主需摊分负担检查和维修费用。

  十二、在日本买楼后, 可否随意更改现存楼契, 随意进入租客房间, 驱逐租客, 拒交管理费, 修缮积立

分享到: 分享到
大家都在看
海外房产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