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房屋预售制度

  在香港,不动产有法定式产业和公义式产业的划分。楼花是未完成的建筑物,属于公义式产业,不论是法定产业还是公义式产业,在香港都允许买卖,公义式产业的买卖在香港非常盛行,并称之为“楼花买卖”。和出国留学网小编一起来看看香港房屋预售制度。

  尽管香港是自由放任式经济,但是香港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,特别是预售市场仍有严格的管制,由于楼花买卖中的潜在风险,政府和律师协会分别采用措施来管制楼花买卖,政府的措施,称作“田工厅许可发展计划”,为表明与政府的措施有别,律师协会的措施就称为“非田工厅许可发展计划”。

  “田土厅许可发展计划”,起源于政府的批地条件。香港被英国占领后,英国的土地批租制度在香港得以适用,香港政府不出售土地业权,而只出售土地一定使用年限的使用权,使用期限为 999 年、99 年、99 年加 99年、75 年及 75 年加 75 年五种。

  政府在批地时,会附加某些条件,如对建筑的高度、密度、用途、通路、汽车泊位作出规定,即使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以前转让给第三人,地契规定的条款同样有效,对于楼花的出售,除非发展商符合田土厅以通告形式公布的规定,否则,政府可以禁止出售楼花。关于出售楼花规定的条件,共有 18 条,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:

  1,买卖楼花的限制条件

  ①发展商投入资金已达30%以上,资金流向包括地价、建筑费和拆迁安置赔偿等费用。这一规定一方面是对发展商资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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