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房产常见的持有形式

  最近一年的统计数据显示,中国人豪掷317亿美元(约合2140亿元人民币)赴美置业,连续四年成为美国海外购房群体中的“第一买家”!今天出国留学网小编介绍的是美国房产常见的四种持有形式。

(图片转自百度)

  1、个人

  买在个人名下,则所有权就是个人的。如果自己个人遇到任何诉讼,比如房客在你房子里受了伤诉讼你等,或者你的职业导致你被诉讼,比如医生等,则在你名下的房产都会暴露在这个诉讼之下,负有连带责任。

  买在个人名下,则控制权当然归你个人,所以你自己决定这个房子的买卖、租赁等事宜。

  当你把所有权传承给子女时,会涉及遗产税。绿卡和公民遗产税免税额为500万美元左右,外国人则为6万美元。

  买在个人名下,则收益权归你自己。

  如果房屋出租,则租金减掉利息等成本之后的净收入会归入你个人的收入中报税。

  如果租赁净收入为负,则可以减扣你的个人收入,减少你的税负。如果将房产出售,则增值部分需要交纳资本增值税。

  2、 联名

  基本上和个人一样。联名有两种形式,一种是 Joint tenancy,另外一种是 Tenancy in common。

 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 Joint tenancy 中的一方去世之后,产权会自动转移给另外一方;而 Tenancy in common 则不是,一方去世了,则产权是转移给去世的一方的家人。

  所以一般夫妻或者家人关系会用 Joint tenancy,而

分享到: 分享到
大家都在看
海外房产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