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国土地法

  想要在英国买房,首先我们要对英国的土地法有应该详细的了解,那么下面就和出国留学网小编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,希望通过这篇文章能帮助到你,欢迎阅读。

  一、英国土地管理体制

  英国在中央一级没有统一的土地管理机构,而是实行土地分类管理,并由下列机构执行土地管理的职能。

  英国副首相办公室成立于2002年5月,主要负责住房政策制定、规划政策、权利授予政策、地方政府政策、军火政策制定等。它是一个综合性政府管理部门,主要作用体现在促进政府部门间合作,提高人们生活水平、创造更多就业机会,保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繁荣稳定。城市发展和住房用地主要归该部门负责。

  环境、食品和农村事业部(Defra)成立于2001年,由以前的农渔食品部(MAFF)和环境、交通和区域部(DETR)的环境和乡村事业局组建而成。农地和农村发展用地主要由该部门负责。

  过去,农渔食品部兼管森林和林地的使用和统计,上世纪20年代成立林业委员会后,对森林的管理和统计,划归林业委员会进行管理。

  土地登记局成立于1862年,最初是在资源的基础上办理登记,1896年一项法令规定凡土地买卖必须登记,登记局是政府唯一从事土地所有权的审查、确认、登记、发证以及办理过户换证的部门。目前在英格兰、威尔士地区共设有24个分局,分片承办具体登记业务。土地登记局由英国内阁司法大臣领导,不受地方政府领导。

  二、土地供给制度怎样,如何做到合理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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